施工方面的原因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章施工、不当施工造成混凝土裂缝。如夏季施工时由于运输车交通不畅耽搁时间,混凝土的和易性和流动性较差,现场人为加水,造成混凝土强度的降低,加水部分的混凝土水灰比和强度与原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同,造成不同配比混凝土的凝缩裂缝和干缩裂缝。
(2)振捣方式不当引起裂缝。不正确的振捣方式会造成混凝土分层离析、表面浮浆而使混凝土面层开裂;或造成混凝土砂浆大量向低处流淌,致使混凝土产生不均匀沉降收缩而在结构厚薄交界处出现裂缝。
(3)现场养护不当造成混凝土收缩开裂。在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时不能做到及时覆盖保温养护,一般总要等到最后一遍抹光结束后才覆盖,有的甚至不覆盖,结果导致混凝土表面开裂。
我们知道,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从建筑业来说,有资料统计,我们国家每年消耗的建筑材料及资源约占**的45%,而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大量的房屋建筑尚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即被拆除,寿命相对较短,而美国房产寿命约80年,北欧的丹麦、瑞士、挪威等国家为70年~90年,英国则为132年。
既有建筑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由于勘察、设计、施工或使用不当,造成既有建筑开裂、倾斜或损坏,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这在软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人工填土地基、膨胀土地基和土岩组合地基上较为常见。
(2)因改变原建筑使用要求或使用功能,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如增层、增加荷载、改建、扩建等。其中住宅以扩大建筑使用面积为目的的增层较为常见,以不改变原有结构传力体系的直接增层为主。办公楼增层改造,因一般需要增加的层数较多,故常采用外套结构增层的方式,增层荷载由独立于原结构的新增设的梁、柱、基础传递。公用建筑如会常、影院等因增加使用面积或改善使用功能而进行增层、扩建或扩建改造等常需增加地下结构。单层工业厂房和多层工业建筑,由于产品的更新换代,需要对原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对设备进行更新,这种改造和更新势必会引起荷载的增加,造成原有结构和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等等。
(3)因周围环境改变,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对建筑造成影响;
②邻近工程的施工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影响;
③深基坑开挖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影响;
④由于地下水位变化过大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影响。
(4)由于纠倾和移位施工,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
(5)由于古建筑的维修保护,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
(6)由于古建筑的维修保护,而需要进行地基基础加固。
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施工时,若混凝土浇筑体边界无约束(如底、**板**面),在早期水化热温度*升高阶段,混凝土内、外散热条件的差异形成温度梯度、表面受拉、内部受压。当拉应力**过混凝土抗拉强度时,混凝土表面就产生裂缝。在混凝土的降温阶段,其温差引起的变形加上混凝土的体积收缩变形,受到地基和结构边界条件的约束时,在浇筑体断面产生内部拉应力;当该拉应力**过混凝土抗拉强度时,混凝土整个截面就产生贯穿裂缝。
一、危房定义
危房的定义可以分为潜在性危房和直观性危房,直观性危房一般是指房屋使用的时间过长老化、房屋受自然灾害因素影响等造成房屋破损、老化严重,从视觉上可以直接观察到其房屋危险性的存在。潜在性危房是指危房在建造阶段施工质量不过关、或者其他因素造成房屋整体的稳定程度不够,这种房屋的稳定程度无法通过肉眼发现,只有在自然灾害(洪水、地震)或是其他较强的外力作用下,房屋可能会发生坍塌的现象,其坍塌的现象比常规房屋要高得多,这种房屋被称为潜在性危房。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上的定义,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无法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房屋被称作为危房。
二、危房分类
危房可以分为严重危房、一般危房和轻微危房三种,从严重危房上讲,严重危房是指整个房屋的稳定性大幅度降低,其房屋整体已有倾斜现象,在房屋中的承重结构物中已经有裂缝或荷载裂缝的出现,其裂缝的标准一般在三毫米以上被定义为严重危房;针对于房屋有木制结构的建筑,对于木制结构严重危房的定义是,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已经发生严重腐朽的现象,其木梁的垂直变形**过1/200、木梁侧向变形**过1/500的这些现象可以定义为木制建筑危房;一般危房的定义是砖混结构房屋内部产生的裂缝在三毫米以下、木结构房屋构件中有虫蛀、腐朽,但是情况比严重危房轻,在混凝土建筑中,钢筋混凝土梁槽形板下部产生裂纹等现象通称为一般危房。而轻微危房则是指砖混结构房屋内部个别构件中少数裂缝,其裂缝在两毫米以下,木建房屋中承重结构木质中存有软化、风化但无虫蛀、腐朽的现象被称为轻微危房。
三、危房鉴定
对于房屋的危险性鉴定是从房屋外部整体的鉴定、以及房屋内部构件的鉴定,从理论上讲对于一般危房和轻微危房的鉴定存在技术不同而引发鉴定评定结果不同的现象,对于这两种性质的危房应运用多种鉴定方法对其危险性的评定做科学、合理的分析。其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观察鉴定
观察鉴定一般指的是针对房屋的危险鉴定做初步评估,继续观察鉴定之后,相关的鉴定人员应有后续的鉴定工作开展。利用观察鉴定主要是对房屋的裂缝、构造、修葺措施进行评估,以便于为后续工作开展做好铺垫。如果观察鉴定并无法有效得出房屋危险性的程度鉴定,那么应利用其他的方法来进行鉴定。
(二)仪器鉴定
利用仪器来进行鉴定,可以为相关鉴定人员提供房屋危险性的具体数据分析,如利用回弹仪、钢球撞击等可以对混凝土的强度值进行测量,对混凝土强度值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有效评估。利用经纬仪可以对房屋的整体垂直度做测量,利用水平仪可以对房屋的沉陷情况做分析等。
(三)计算鉴定
计算鉴定主要是对房屋的受力进行多方面计算,对于房屋的荷载情况进行校核等,例如对房屋内部的屋架节点进行相关运算,对于房屋内部墙、柱的高度比例进行计算、对墙、柱的厚度比例计算,对房屋的梁板使用荷载情况进行计算,计算荷载并参照允许荷载来对比分析。通过对房屋外部和内部结合运算,可以得出房屋细致、科学的数据分析,便于提高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四)重复鉴定
重复鉴定是为了提高鉴定准确得出的措施,因房屋内部出现裂缝或有不均匀沉陷的现象,很多鉴定人员会在一些被鉴定的构件上的裂缝上进行记号标记,设置沉降观测点以作为重复鉴定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对鉴定采取重复确立的措施,其不仅可以对建筑物的沉陷情况作细致了解,也可以判断裂缝形成的速度,通过重复鉴定的有效实施能够对修葺或是加固等措施的选择做出判断,并制定出良好的解决方案。
四、危房的治理对策
要解决危房的存在,就应在施工建造阶段抓好施工质量管理方面上进行加强,对于房屋施工质量上的管理,不仅要求对建筑材料上的质量进行管理,也要求对施工工艺、维护保养上进行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是以整体工程完成的质量为重点,对于施工中所产生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合理地处理。